伊森张了张嘴,说不出话。
没有人告诉他该怎么说。
耶穌没有交代他该怎么安置贞德。系统没有给出任何指示。他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,靠著木牌和荆棘王冠穿越到六百年前,从火刑架上救下了一个人。
他不知道主的旨意是什么。
他看著贞德的眼睛。
那双眼睛里有期待,有信任,有少女的虔诚。
他想起她做过的事。十七岁去见国王,带著几千人衝进英国人阵地,在奥尔良的战场上举著旗子冲在最前面。她被关了几个月,被审了十几轮,被绑在火刑架上,从头到尾没有低过头。
她相信这一切都有意义。
她相信上帝派他来,是有原因的。
但伊森不知道那个原因是什么。
他沉默了很久。
贞德没有说话,只是看著他,等著。
伊森忽然想起一件事。
假死脱身成功了。那个叫贞德的姑娘,已经在鲁昂的集市广场被烧死了。从今天起,歷史上不会有贞德这个人。她死了。
而站在他面前的这个十九岁少女,已经不能叫贞德了。
她需要一个新名字。新身份。新生活。
改名换姓。换个地方。也许找个小镇,隱姓埋名地活下去。
这是最好的办法。
他看著贞德那张年轻的脸,看著那双期待的眼睛。
他想起了自己。
他也是被救的那个人。六岁的时候,在这个陌生的世界被一对善良的夫妇收养。没有人在他耳边说主有什么旨意。只有玛莎和罗伯特,给了他一个家。
活著。
好好活著。
这就是他们给他的。
伊森开口了。
“主的旨意是……”
贞德认真地听著。
“享受你接下来的人生。”
贞德愣了一下。
伊森继续说:“你还年轻。十九岁。还有很多年可以活。主的旨意就是让你好好活著。”
贞德看著他,眼睛里有光。
“活著?”
“活著。”伊森说,“吃饭,睡觉,看日出,看日落。找个小地方住下来,种点东西,养几只鸡。也许有一天,你会遇见一个人,结婚,生孩子。也许不会。都行。只要你好好活著。”
贞德低下头。
沉默了很久。
然后她抬起头,笑了一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