伯克敷衍地朝罗德点了点头,嘴里嘟囔著“快出发吧”;托姆则咧著嘴,眼神贼溜溜地扫过罗德的装备,嘴角勾起抹隱晦的笑意。
“既然人都齐了,咱们立刻出发吧!”约翰当即提议,语气里满是迫不及待,“时间不等人,要是被別的队伍抢了哥布林巢穴的赏金,咱们可就白忙活了!”
听到这话,罗德摇了摇头:“现在不行,我得先去取点东西。”
约翰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了一下,下意识就要劝解:希罗兄弟,还要拿什么东西啊?回来再取也不迟啊。
可话到嘴边,他突然顿住了。
转念一想,这外乡人穿著身崭新的装备,说不定还有其他財物留在的住所,要是银幣、药剂之类的好东西,等他取来,到时候一起抢走,岂不是赚得更多?
贪婪欲作祟,让约翰立刻换上副大度的模样,抢先开口道:“希罗兄弟想的就是周全,那我们都去准备一下,中午直接在城门口匯合,怎样?”
他一边说著,一边给旁边打算开口的同伴使眼色,让另外两人不要急。
罗德扫了他一眼,点了点头,没再多说什么,转身便朝著远处走去。
看著罗德的背影渐渐远去,约翰立刻收敛了笑容,对著身旁的托姆使了个眼色,压低声音道:
“托姆,你去跟踪他,看看他去拿什么东西,盯紧点,別让这只肥羊跑了!”
闻听此言,托姆立刻来了精神,拍著胸脯保证:
“放心吧约翰,跟踪这事我最拿手!
他可是惯偷出身,跟踪过的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,自信对方这样的肥羊不可能发现自己。
说罢,托姆便立马融入人群中,借著街道两旁的杂物掩护,悄无声息地跟了上去。
可他没想到,罗德的脚步看似步伐平缓不紧不慢,实则速度极快,没一会儿就走到了一条狭窄的小巷口,身影一晃,便消失在了小巷深处,连一点动静都没有。
托姆连忙加快脚步追上去,跑到巷口却停住了。
印象中这好像是个死胡同,里面连个藏身的地方都没有,要是他贸然进去,一旦被对方发现,不仅跟踪的事情暴露,还可能打草惊蛇,让到手的鸭子飞了。
“哼,我就不信你不出来!”托姆咬了咬牙,索性蹲在巷口的拐角处。
对方那么显眼的特徵,还能从自己眼皮子底下溜走不成?
噠噠噠——
没过多久,托姆便听到了脚步声,定睛一看,却发现是对灰头土脸的男女走出来。
男人穿著套普通汗衫,背上还背著个破包裹,大概是个拾荒者;女人则是披著件宽袍子,头髮还用头巾盘起来了,神情躲闪似乎很怕被人发现。
反应过来的托姆露出了厌恶和鄙夷的神情。
看这模样,多半是两个没钱去旅馆的穷鬼,在巷子里乱搞的狗男女。
“干完这一票,我得去『夜鶯那好好爽爽。”他小声呢喃道,目送著两人离开。
至於那两人的身份?托姆完全没放在心上。
希罗可能改变外貌和衣物,但他一个人总不能变成两个人,从自己眼皮子底下跑了吧?
托姆在巷口蹲守了许久,眼见太阳越升越高,巷子里却没再传出任何动静。
“该死,真让他跑掉了?”托姆暗骂一声,终於还是站起身,小心翼翼地探著脑袋,进了巷子里。
里头空荡荡的,除了遍地的垃圾和灰尘,连个人影都没有。
难不成翻墙跑了?
想到这,托姆只能暗骂一声倒霉。
…………
…………
“好像没人跟踪了?”艾莉娜四处张望了一下,对著身旁的罗德小声问道,“不过,我们为什么要来教堂附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