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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□出行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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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□社交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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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□居住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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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□身体改造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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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□其他——详见附录
她在“身体改造权”那行字上停了一下。
“……什么是身体改造。”
“现在不需要知道。”秦曜把一支钢笔放在文件旁边,笔身滚了几下停在沈凝手边,“你只需要知道,你签了之后,你的身体、你穿什么、你住哪里、你能不能和除我之外的任何人说话——都由我来决定。不签。”
他靠回椅背。
“你现在就可以走。走出这扇门,回到你的宿舍,继续在那个排名871的位置上等着。等着有人比我更差劲地把你领走。格林威治的规则你昨天应该已经听清楚了——871在牝畜序列里,不是会不会被领走的问题,是你被谁领走的问题。”
沈凝的指尖碰到钢笔的金属笔身,凉的。不是林晚棠那种干燥清爽的凉,是南塔墙壁石头缝里渗出来的那种发霉的凉。
“我签。”
她握起笔,在落款栏写下自己的名字。手是稳的。
她自己都没注意到手是稳的。
秦曜看出来了。
“不哭了?”
“不哭了。”
“昨天回去做了什么。”
“数了一下自己能哭几次。”
秦曜把那根没点的烟从嘴里拿下来。
他看了她三秒——不是那种打量牝畜的目光,是看一个人——然后他笑了。
那笑容很窄,只在嘴角停留了不到半拍,但沈凝看见了。
“签字之后开始履行义务。第一条义务——”
他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拿出一样东西。
那是一条项圈。皮质,很薄,外面包着一层深红色的丝绒。接口处有一个很小的银色铭牌,上面刻着什么字,沈凝隔着两步的距离看不清。
“戴上。”
沈凝盯着那条项圈。
丝绒的表面在登记室昏黄的灯光下反着柔腻的微光,像一片凝固了的红色奶油。
她伸手接过它的时候,指尖碰到了皮革背面的扣子——已经被体温焐热了。
不是她的体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