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将皮肉融入沙砾,
把热血倾入无尽的海湾;
骨骼喂食给自由的鸥鸟,
心脏递给远去的渔船。
我跪在海日下长久祈求:
愿魂魄随风散入潮汐,
愿生命之外看得见自由。
海风带走了一切,只留下
一只小舟。
小舟告诉我
自由不是答案,而是一个过程。
于是我松开对意义的执念
乘着小舟,驶向海的另一侧。
在深蓝与银波之间
我见过低垂的云。沉默的山;
见过远方的影子,见过你——
那时,我才真正看见自由。
你用我迷惘的青春
书写了一整个大海的梦。
诶呀写得不好,你忍忍吧,毕竟这是我第一次写诗。我用我的第一首诗,换取你的第一封情书,好不好?好,就这么成交了!
冠名权交给你,其实是我懒得取名了。
(读到这首诗时,我的感触是震撼,并非震撼于这首诗写得多么华美,而是震撼于她的思维深度,震撼于人与人之间的想法竟然能如此重合。我越来越相信她曾经说的那句话,我们是一类人。
自由的疯子。
对了,我给这篇小诗的名字是——《迷途之海》。)
一封“情书”:
如果可以,我希望我能把天边的月亮摘下来送到你手里,连同周边的星星一起;或是送你一片永不消融的雪,一滴永不蒸发的雨,一朵永不凋零的花;还可以是一望无际的大海,以及我为你做的一整个大海的梦。但是这些,我都不能给你。我能给的,只有我的第一封情书,以及你第一次收到情书的这一场体验。
那么……情书一开始应该写什么?写我有多么喜欢你吗?同学同学,我喜欢你好久了,从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开始……对,这个感觉对了。从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开始,我便不可救药地喜欢你了,但是你知道的,喜欢和喜欢也可以天差地别,从一种喜欢到另一种喜欢是需要慢慢积累的。我不相信一见钟情——所有一见钟情无非是见色起意——我更倾向于相信一见钟情后的日久生情,即在相处之后,发现“美色”不过是你对我的吸引力里最不起眼的一小点。事实也确是如此。
我时常为你精致且宏大的精神世界所触动。你的精神,骑士精神,让你站在我面前时的形象永远是无坚不摧的。细想来,你似乎从未在我面前表现出难言的脆弱,就算是低落,你的低落也是被铠甲笼罩着的。这很好,但是我不甘心一直做一个公主,我也想成为骑士,可是我又不希望有什么事情会大到让你难以承受,我希望你快乐,万事顺遂。
那我还能为你带来什么呢?你好像并不缺少什么。我想,我出人意料的感性,和感性主宰下的疯狂,是我唯一能带给你的。那么,我认为,当你想做一些情理之内的疯狂的事,我也许愿意效劳。
哦对了,希望在我送出这封信的那一天会是一个雨天。我不知道你喜不喜欢下雨,我只明白,你给我的感觉,就像湿润的雨天,还有雨天那股混着泥土芬芳的味道。我喜欢下雨。
最后,愿友谊长存。
(下面写了两行字,是陈渡迎后来加上去的。
“愿友谊长存。”
“愿友谊长存……”
这两句话看起来并不是一个时期写的,因为笔迹和墨色有些许不同。我不清楚这期间她的心理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,我也不知道如果当时的我清楚了这种改变的根源,我会不会后悔没有听杜槐眠的话,删掉这句可恨的话。
大概不会的,坚信“存在即完美”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