里正先前说是捡的猪下水,程大不信。哪怕猪下水十斤只要一文钱,屠夫也不会扔掉。
谢景:“今儿去西市问问价钱,总要买点什么,不然屠夫哪会理我。没成想活猪很便宜,卖给屠夫不合算。”
程大指着冒着香味的肉:“你是要做熟了拿去卖?这个主意极好。我在长安还没见过这么香的猪肉。老弟听我的,羊肉多少钱,你的猪肉就卖多少钱。”
村民和程大的随从皆向他看过来,一个两个跟看到疯子一样。
里正抱着一摞碗筷出来,一头雾水地看着众人,“看啥呢?”
程大笑着说:“我是不是信口胡扯,尝尝就知道了。谢老弟,起锅!”
谢景快速拿起木锅盖往旁边木柴上一扔,浓郁的香味扑面而来,吞咽声此起彼伏。
嫌饼干噎人、饿了半日的程大也没能幸免,担心垂涎三尺,使劲把口水咽下去就去撸袖子。低头一看有护腕,衣袖撸不起来,他就找里正拿碗筷。
谢景见状便说:“我来吧。猪头挺大块,一双筷子夹不起来。”
说话间拿起两双筷子向猪脸上使劲扎下去,挑起来放到先前剁猪头的菜板上。
不拘小节的程大准备上手,余光注意到一张张眼冒绿光稚嫩的小脸,他不禁尴尬地笑笑,“看着很烫。谢老弟,有没有刀?切一下!”
“程兄稍等。”
谢景把猪耳朵抄出来,又用勺子捞出几块猪蹄,放至案板上,他就叫小堂弟去拿刀。
话音落下,谢景面前出现一把大刀,他扭头接过去,险些吓一跳,竟然是程大的随从之一。
此人看到谢景诧异的样子,顿时不好意思的笑笑,“某也想尝尝。”
能被程知节出来进去带在身边的人,即便只是家奴,八成也是久经沙场的勇士。对于铁骨铮铮的汉子,谢景自会高看一眼。
谢景笑着说:“不说你,我也想尝尝。”
程大好奇地问:“听老弟的意思,以前不曾吃过?”
谢景确实不曾吃过,因为前世有太多美食,想不起来特意买猪下水。
“第一次做。听说城里人喜欢肉蘸糖。我这里头只放了一点糖,可能尝不出甜味儿。”谢景半真半假地说,“程兄若是吃不惯,一定要明说。我改进一下,明日才能卖出去。”
程大早已等不下去:“说这么多,你倒是切!”
谢景心想说,滚烫滚烫的,你想烫死我啊。
路边有风,风是凉风,吹这么一会儿,估计不会把他的手烫出个水泡,谢景先把猪耳朵切成小块,“里正,给大伙儿盛半碗汤。”
谢小六跺脚。
肉被分掉就算了,反正他也拦不住。
汤也要分?兄长个败家子!
气死他算了!
谢景余光注意到堂弟的样子,“谢小六,你吃不吃?不吃你的那份给程兄。”
“我吃!”
小崽子顾不上同姓程的一伙人置气,挤到里正身边,“给我盛一碗,这是我家的!”
谢景:“碗里满了用手拿肉?”
里正闻言给他盛半碗,提醒他别烫到,就叫他去找谢景。
谢景在他碗中放两块猪耳朵,一块猪脸肉,抬抬手示意他一边儿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