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默从城楼上走下来。回到县衙正厅,大刀靠在桌边,双锤放在脚边。
把大刀从刀鞘里拔出来,刃口有些钝了,砍骨头砍的。
他坐下,拿起磨刀石。
沙沙沙。。。
刀在磨刀石上划过,发出有节奏的声响。
磨了几下,停下来,用手指试了试刃口,不够利。
又磨了几下,再试,锋利了。
他把刀插回刀鞘,提起双锤,用布蘸著水,一点一点地擦锤头上的血跡。
血跡已经干了,糊在云纹的缝隙里,很难擦。但他擦得很仔细,每个凹槽,每条纹理,都擦得乾乾净净。
锤头在阳光下泛出乌金色的光泽,云纹清晰可见,那一片暗红色的血跡还在,干了很多年了,怎么也擦不掉。
他也没有非要擦掉。
留著也好。
下午,赵老根跑回来。
“殿下,队伍整编完了。”
李默抬起头。
“骑兵有两千一百人,马匹够用,步兵有五千三百人,兵器鎧甲齐全,輜重粮草够大军吃一个月。”
李默点了点头。
“明天卯时出发。”
“是。。。”
赵老根迟疑了一下道:“殿下,步兵走得慢,要不要让步兵先走,骑兵后面追?”
“不用。。。”李默站起来,看著窗外的天空,阳光很亮,照得整个院子白花花的。
“骑兵在前面开路,步兵在后面跟,不急,稳著走,突厥人在长城边上等著我们,不会跑。”
“万一他们跑了呢?”
“跑了就追。”
赵老根不再问了。
三月初五,卯时。
蓟县城北,大军集结完毕。
七千多人,骑兵在前,步兵在后,輜重在中间,排成一条长龙。
旗帜在晨风中展开,猎猎作响。
李默骑著黑马,站在队伍最前面。
背上背著大刀,双锤掛在马鞍两侧。
他朝南边看了一眼。南边是来时的路,两千里外是长安,长安更南边是黄山村。
看了一眼,收回目光。
“出发。。。”他说。
大军开拔,七千人的队伍踏上了北上的官道,马蹄声、脚步声、车轮声匯成一片。
从蓟县往北,过顺义,过怀柔,过密云。
一路上偶尔遇到零星的突厥斥候,远远地看到大军,转身就跑。
李默没有追,也没有派人去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