喜欢后面不是忘了加句号。
喜欢本身就是句号。
喜欢不需要句号。
糟糕。好像证据确凿,避无可避了。
江绛把手机倒扣在胸口,屏幕烫着心房,仿佛有颗太阳猝然坠落,把房间的空气烧成绛色,一如那天傍晚红霞。
她猛地埋进被子里,企图闷死自己。
氧气变得稀薄,意识逐渐涣散。
奶奶含笑的脸缓缓浮现。
老剧院的第三排,奶奶牵着爷爷的手,眼角眉梢生动。旁边的爷爷偶尔侧过头,添上一句剧外的词,接得毫不违和。
从前奶奶还在时,常和爷爷去看话剧。
后来江绛出生了,他们去的频率就低了,她也跟着看过几回,但年纪太小,记不清剧情。
唯独记住了一段话——
女主角问:如果我们不在上海认识,怎么办呢?
男主角答:如果不在上海,那就在汉口,不在汉口,就在海外。反正总会认识,天涯海角,总有一个地方等着我们。
据说当年奶奶追爷爷的时候,用的就是这个逻辑,让爷爷一点办法都没有。
第一次是偶然。
第二次是必然。
第三次是,命中注定。
:)
她的世界由暗转明。
文字从迷雾中升起,迅速汇聚成形,微光摇曳,引人入胜。
不等江绛伸手,那些字便自行涌到眼前,像本蒙尘多年的旧书终于等回了主人,迫不及待地铺展开来。
「她是个普通得再普通不过的僵尸。
但她有个梦想:
参加最美尸姐比赛,拿到第一。
哪怕只有一次。
可她在僵尸里实在太普通了,不够聪明,不敢烹饪脑子,也打不过植物。不会游泳,不会溜冰,不会挖地,不会开车……她好像什么都不会。
但这不妨碍她拥有梦想。
她还有个爱好:
喜欢花儿。
可这在僵尸界,好比一个人类声称自己最爱干煸蟑螂、蒜蓉蜘蛛,还热衷于拿棺材钉子、墓碑拓片当装饰品。
她像是走错了世界,四周是同类,却无尸同频。
但她已经不太在意了。
一个僵尸待着也挺好。
直到某天,她被派去一间没有僵尸乐意踏足的书房打扫,躲在角落里悄悄观察着另一个异类——报纸僵尸。
他是唯一一个拥有学位的僵尸。
但僵尸界根本没有老师,没有学校,没有教育体系。
学位是他自创的,知识是他从人类书库里啃下来的,历史是他从僵尸群中的口口相传里拼出来的。
他是一个毋庸置疑的异类。